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儿子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没有承担义务,孩子由父亲抚养,孩子已经20岁了,没有房子住在母亲家下面的两所房子,可以分割吗?

子女抚养
2024-05-11 20:34: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夫妻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的分配可以先由二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