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辞职公司说要等招人交接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2 02:5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三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三日期满过后,可以自行离开。如果公司强行不让走,可以找人事部门协商或找其他上级领导协商,协商无效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最后还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