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财产于1993年改为房屋。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老人还活着。老人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于1980年去世。女儿有一个儿子。如果老人死了,孙子有继承权吗?还是都属于老人的儿子?谢谢你的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如果老人死了,孙子有继承权吗?还是都属于老人的儿子?

遗产继承
2024-05-12 06: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老人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孙子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如果房子原本是老人的且有证据,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变更
  • 你好,需要办理继承手续的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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