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的烤烟还没有在当地的收购站卖完,剩下的货都被拉到其他地方检查收集,给了我非法经营,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4-05-12 07: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烟草属于特许经营的商品,因此非法经营烟草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根据情况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你好,视具体案情认定
  • 一般会进行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