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买家,签订二手房三方合同,写了违约方支付全部中介费,当时支付了一半中介费。买家拿不出首付违约,未网签,卖家收了定金后双方私自下解约,告知中介但未与中介解约。现在中介要求买家支付剩下的一半中介费。请问最佳解决方案。如果被起诉,买家以交易未成功仅支付部分中介费为由辩诉是否成立?或是与中介谈价?

2019-07-15 11:0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已网签的房屋,不能再次交易。撤销网签合同后才可重新上市交易,解决办法如下:n卖方携带身份证(房本上谁的名字谁带)房产证原件,到当地住房管理局交易大厅办理撤销网签申请。
    (具体不知道那个窗口可以在咨询台询问)n买方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配合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即可。n解除网签合同后,买卖双方携带买卖合同前往中介公司办理解约合同。请根据合同内容合理合法的解除合同。
    n对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会遇到很多专业性极高的问题,是无法一次处理的,会耽误很多时间和精力,建议买卖双方找大一些有资质的品牌公司提供有偿帮助。在此提示买卖双方,不要贪图便宜找寻没有资质的小公司,造成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
    n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一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违约方应该赔偿另一方当事人。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债的法律关系,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双方达成合意,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合同就有效。因此,您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房屋买卖关系合法有效。
    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法院首先要支持合同的继续履行,而不会支持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要求。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就是要使合法有效的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及合同的稳定性,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法院对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判决合同解除。第一,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比如,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因经济情况恶化已经无力支付购房款等。
    第二,经协商,守约方同意解除合同。本案中,因不具备上述两种条件之一,所以合同应继续履行。如出卖方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买受方可请求法院要求出卖方强制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卖房义务并办理过户登 记手续,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法院会支持您的诉求。
    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购房定金的支付比例

    从《担保法》中对于定金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购房定金在法律中有明确的条款来规定的,因此购房定金的交纳比例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为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那么,如果购房定金约定的比例超过了20%该怎么办呢?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也就是说,如果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也就不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了。因此,购房者在约定定金时一定要注意金额的比例,超出比例的部分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定金当然不是越多越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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