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家人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在医院走廊滑倒,因为地面有水,腰部骨折。我想问医院是否要赔偿所有的住院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2 08:0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可以选择和医院协商,也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鉴定医院的事故责任有多大,请求赔偿;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可以选择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可以参照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住院费包含在医疗费中,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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