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我不想让我的家人来处理我的身体。我能立遗嘱让我的朋友来处理我的身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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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立遗嘱涉及事项较多且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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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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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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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