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农村离婚中,土地是丈夫的名字。妻子离婚时能得到土地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12 08:31: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离婚后,如果该农村土地属于农村的宅基地,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不可以对该土地进行分割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归个人所有。因此夫妻在在离婚时不能对此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在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该房屋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您好!农村土地,离婚时是否能分割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第一种是结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并且夫妻都是为本集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土地可以要求平分。另一方不是本集体成员的,土地经营权不能分割。第二种是,婚前男方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不迁入就谈不上分割土地了),离婚女方要求分割土地的,如果在您们结婚后集体没有给你们新土地的,原土地承包权不予分割。如果婚后,集体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