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公司解雇了,并发了一条信息,希望垃圾公司尽快关闭,但没有提到公司的名称。公司说我损害了公司的声誉。现在我想起诉。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名誉毁谤
2024-05-12 09: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公司名誉权,可以起诉这一个员工,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对公司的声誉,甚至是对公司实际的业务的开展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请求员工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让员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恢复公司的名誉。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公司作为法人单位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至于泄露商业秘密则是触犯了刑法,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该员工泄露的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 名誉侵权主要有四种承担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其中,停止侵害是指如果侵权人尚未停止侵权行为,办案人员首先应当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劝其自觉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人民法院要求侵权人在影响所及之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或者解除、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和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赔礼道歉,是指侵权人向受害人承认其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诚恳认错并表示歉意。从消除影响角度讲,必须当众进行。赔偿损失,分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
  •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如果为了个人私益、个人恩怨、生活矛盾等不具有公共利益的原因使用上述方式影响他人名誉的,更可能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不执行判决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法院可将判决内容公告、登报,并可按拒不执行裁判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