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自农村。我和父母分开了。房子是我父母的。我们户口上的地址还在一起。我们只分了一个户口。现在我们需要拆迁。我们能一起安置吗?

2024-05-12 12:12: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分割拆迁安置房屋和补偿款是分家析产诉讼,应当将家庭所有成员(户口本显示的所有家庭成员)列为共同的当事人,也就是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这样才能保护每一位家庭成员利益。在诉讼之前,应通过律师调查拆迁安置协议,如果档案保管部门不配合,只能在诉讼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据,但起诉要有最基本的证据,比如离婚证、户籍证明、拆迁资料等,否则立案也存在难度。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