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独生子女,但另一个没有工作,如何填写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5-12 14:08: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个税赡养老人一般通过下列方式申报:1、由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2000元(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分摊方案确认,进行专项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填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