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当我在监狱生病时,谁来支付外部治疗费用

2024-05-12 14: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服刑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国家承受的。原则上不顾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监狱,手术花费由监狱付,具体是由所在的监区付。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比如无生命危险,不会导致残疾等),监狱是不会给于教大(比如花费很高的情况)的手术的。2.隶属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花费。如果病情严重,可申请保外就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你好:由监狱承担
  • 你好由监狱部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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