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招标项目是否应重新招标,因为业主变更。

招标投标
2024-05-12 14: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因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不属于以上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情形,不适用以上规定的不再进行招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 重新招标,具体指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招标失败后依法对招标项目进行重新招标。根据相关规定,  1、不足三家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足三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停止开标,重新招标。  2、经评审,有效标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  3、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五)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 重新招标说简单点儿就是打回原点,从头再走一遍招标程序,没有具体的时间间隔要求。依法应当重新招标的有多种情况,常见且较容易理解的是:有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