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对方说要起诉离婚,但我已经半个月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了。这是一个正常的程序,还是他没有起诉就对我撒谎

起诉离婚
2024-05-12 16: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写好起诉状;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的民事起诉状。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 起诉离婚的手续为:1、到法院立案,立案准备的材料是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这是必须有的材料。2、等待法院通知开庭,通常从立案到开庭在一个半月左右,由于各地区法院案件数量不同,这个时间可长可短。3、开庭。开庭以后通常不会当时出结果,一般要等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长也是由法官自行掌握。但从立案到出判决,通常在三个月左右,复杂的案件,法律规定的6个月内要审理结束。4、判决出来后,不服的,从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可以上诉。不上诉的,15天后一审判决就生效了。
  • 起诉离婚的流程主要为:1、准备好离婚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等待判决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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