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业主单位大门,合理吗?违反物权法的规定是什么?谢谢你应该反映在哪个部门。

业主维权
2024-05-12 18: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物业属于管理,不是所有权人,业主更换单元门门锁应当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不经过同意视为侵权行为。这是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其责任。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未经业主同意,物业物权私自更换业主家的门锁,业主可以通过报警以及法律途径进行处理。物业侵犯了其余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五十条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公共部位变更用途。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如果所在小区有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由业主大会出面与物业进行协商或决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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