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民小组土地出租,收到的租金如何分配

土地纠纷
2024-05-12 20: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租赁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租赁,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一定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需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因此,对经营性用途的土地租赁,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合同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若未经合法程序通过,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认定无效后,则需恢复原状,已支付的合同对价可要求返还,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依据村民大会的决定处理
  • 由村民大会讨论做出分配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