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个月的冷静期过去了,以后再去,还需要冷静一个月吗?

协议离婚
2024-05-12 20: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再去不需要再冷静。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双方申请离婚之日,满30天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故即使签了离婚协议,如乙方反悔者,所签订的所谓离婚协议自然无效;如果找不到对方,可以公告送达及缺席判决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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