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性纠纷,欠钱不还。要求起诉,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债务追讨
2024-05-12 21: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材料;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合同等;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1、诉状。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借款的证据(如:借条、录音、借款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