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合同,工作了十天,我不想工作。我能辞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2 21: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