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私下在业主公共区域盖房子,业主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综合执法局表示,属于街道管理,街道表示街道无执法权。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来解释如何保护其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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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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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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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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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