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别人辱骂挑衅,我先动手伤害别人,是犯罪吗?

2024-05-13 08: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对方辱骂挑衅先动手打人,警察会根据事情起因、情节等因素决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方有辱骂情节的,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判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报警了吗,警察是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
  • 您好,进行伤情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