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一所房子不到半个月,我不想住在里面。但我没有签合同。我只是想退房。我能要一半的租金和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4-05-13 08: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租租赁没有签合同,在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回预交的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需要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办
  • 具体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违约金的具体计算赔偿标准。承担部分违约金,剩余的房租和押金可以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