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天继母带公证处人来找我,让我签一份(放弃继承告知书),说,要把父亲(2013年死于泥石流)名下的一房产权过户到弟弟名下,我没签,父亲生前也有买人寿保险,我是长子,请问,我能挽回些什么利益?(我手上没有什么生前资料)

2018-08-17 05:3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房屋赠与办理过程与费用:
      你与你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一同带上述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到你的名下即可。
      费用:
      
    1、公证费:按房屋评估额2%交纳;
      
    2、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
    0.5%交纳;
      
    3、契税:按房屋评估额3%缴纳;
      
    5、土地增值税:按房屋评估额1%缴纳;
      
    6、所得税:按房屋评估额1%或按房屋现值-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计税额计算)差额20%缴纳;
  •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 综合来看,如果是准备用于长期自住的房产,用房屋继承过户最划算,其次是房屋赠与过户。但是如果是将来房产还准备再次出售的话,由于赠与过户要缴纳高额的所得税,所以用买卖过户反而比赠与过户更划算。
    如果财产拥有者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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