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一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女孩。我在一起约20天。一年后,我在医院生了一个孩子,让我照顾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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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先收集证据,证明当事人是怀了对方的孩子,争取在孩子出生以后对方能给到抚养费以及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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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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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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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