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离婚的房子是给孩子的,但房贷还没还清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13 10:2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的处理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来决定,房屋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可以支付一部分的经济补偿金给另一方,其房贷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无法决定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决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你好,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