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本合同已签订三个月,现在甲方以不称职为由开始解雇乙方,乙方不同意。既然甲方想改变乙方的工作,乙方该怎么办?乙方如何保护其权益?你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3 15: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更劳动合同,按照以下方式维权: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内容,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
  • 变更劳动岗位,是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是擅自变更合同,做为劳动者有权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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