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属于我,但房产证还是我们的名字,以后有债务了,会不会牵连我的房子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13 16:22: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原则上不会追及房屋的。但若债务人对该房屋享有一定份额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的个人债务,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为限,进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以产权证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