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住在五楼,一楼的下水管道漏水了,谁来修理,没有物业,他们说是我用水,他家才会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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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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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道属于这几户共有的吗?按照物权法,如果是共有的,大家共同承担这个费用,一楼业主配合维修,费用大家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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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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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