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失物品的数额可以立案

刑事辩护
2024-05-14 04: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丢失的金额多少,只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都可以立案。行为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受理。但若是涉嫌盗窃罪的,则金额要达到一千元以上,公安机关才应当立案。遗失物品立案的条件有: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你好,对于遗失,能否立案不是取决于数额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