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打架,我去了警察局,一起签了调解协议。第二天,我去医院检查,发现我的病情很严重。我该怎么办?调解协议说没有额外的法律责任。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4 06: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双方打架调解的流程是:双方验伤,伤残鉴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中可以考虑治疗费用加入受履行方的赔偿中。如果走司法程序,无需赔偿,让对方自行去法院追加民事诉讼附带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采取刑事措施可以告知派出所,双方都应追究各自的法律责任的。打架斗殴导致双方伤害的,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承担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派出所进行调解,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轻伤以上属于公诉案件,可以判处3-10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打架可以报警,造成伤害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属于民事纠纷。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进行罚款、拘留。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属于刑事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追究刑事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