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师,因为工作人员的错误,我的工资少发了20多年,损失能弥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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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
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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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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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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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