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肺炎住院了。住院期间,由于医院卫生不合格,我的孩子因为病情不同而被轮状病毒感染。医院应该负责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5-14 10: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住院期间被传染,如果患者及患者家属都是正常接受治疗,未作出任何有悖医嘱行为的,医院需要负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如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或者因为医疗器具未达到使用标准,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因感染导致的医疗损害,如果能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原因感染的,则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
  • 什么疾病?做的什么手术?孩子目前状况如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