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和我闺蜜和她对象一起出去玩,我现在在和我闺我现在在和我闺蜜闹我现在和我闺蜜闹掰了,然后我过然后我闺蜜的对象跟我要钱。

2024-05-14 12: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恋爱期间与闺蜜的对象共同消费或接受了他的支出,且这些支出没有特别的约定要求返还,那么这些支出通常被视为无偿赠与,无需返还。但是,如果涉及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且男方有凭证证明这是基于特定目的或条件给予的,法院可能会支持男方的返还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 如果闺蜜的对象坚持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支出,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收集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证明这些支出是赠与行为;其次,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明确表明您的立场;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律师协助,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诉讼风险;最后,若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面对闺蜜对象以恋爱期间支出为由的索要钱款,您首先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其次,明确告知对方这些支出为赠与行为,无需返还。若对方坚持要求,您可考虑寻求律师协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如果涉及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需特别注意对方的证据和诉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