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只想问一下店主是否有权优先使用店前的停车位

业主维权
2024-05-14 13:16: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按照规定,饭店门前的停车位是由交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划定的,并不是商家的“自留地”,商家不能随意占用。除了一些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固定停车场是需要市民缴费的外,街边的饭店或道路两旁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设施,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地,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道路或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通行、停放。如果发现违规者,将进行处罚。如果该单位位于公共场所内,而所规划的停车位区域在该单位的地域范围之内,停车位应当在相关单位的批准下进行自主收费。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 物业应当优先安排业主使用小区内露天停车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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