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竣工验收的建筑能否使用维修基金?

业主维权
2024-05-14 20:08: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应当等竣工验收后才支付工程款。2.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工程款;3.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对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