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公司用妻子的支付宝收银行卡,法院能执行吗?如果被执行人使用妻子的支付宝账户或微信收款公司收款,法院能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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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因为法院自己能够查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以供执行,但是一般需要到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法院能查到的可能都执行不了或者不足以执行(对方转移财产或者账户内没有钱),这就需要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便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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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要填写法院固定执行申请书,也可以自行书就执行申请书交法院,另外,必须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原承办法官注明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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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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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