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施工合同解除后已完成工程的结算问题探讨

拖欠工程款
2024-05-15 13:0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如果存在价款差额,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进行结算。若合同无相关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按照实际结算。对于价款差额,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一般不予支付。
  • 施工合同解除后,已完成工程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结算方式如下:首先,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其次,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实际结算进行支付;最后,价款差额不予支付。
  • 施工合同解除后,已完成工程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因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