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性格不合要离婚,男方不想给孩子我,大的女孩快12岁了,小的男孩快4岁了,这么多年小孩买的东西都是我出的,现在还有去4万的外债,也是他欠的,是他要我和我爸妈借的,

婚姻债务
2024-05-15 14: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等因素。对于您提到的两个孩子,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让母亲抚养小儿子,因为孩子年幼需要更多的照顾和陪伴。同时,法院也会关注您和丈夫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债务情况,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在提出离婚诉讼时,您可以向法院说明自己的抚养意愿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条件等。财产分配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通常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于您提到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提出离婚并不意味着您需要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因此,您和丈夫应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抚养费用的分担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