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完合同后,我不想工作一个星期。我能辞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5 18:4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好合同后,是能辞职的。关于辞职的相关规定为:签订合同后仍然处于试用期提前3天申请辞职即可,若签订合同后属于正式员工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出现了法定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事由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