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离婚十年了,对方每个月给孩子500生活费,总共只给了两年的12000这都是强制性向对方要才给的,当时去要的时候是3年时间给了两个月的生活费,还欠1年的给打的欠条,到现在又过去了7年,对方一直一分钱也不给,孩子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初中毕业,费用作为我当母亲的没有工作,没经济来源,实在是无法承担孩子上学的费用,所以决定起诉对方,需要怎么操作,请杨律师指导一下

子女抚养
2024-05-15 18: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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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