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鸡吧蹭那个女孩下面的女孩,然后就没有性关系了,算不算强奸未遂

暴力犯罪
2024-05-15 20: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的定义,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此,强奸行为已经实施,但是因为意志之外的原因而导致强奸并没有实施下去,这样叫犯罪未遂。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违背女性意志,利用暴力或强迫手段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强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