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了,孩子不是他自己的。他现在起诉我,要求我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5-15 22:20: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之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孩子的损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付出的扶养费,孩子非亲生一方承受较大的精神痛苦,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结合双方经济状况,酌情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