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出轨,但是老公一直都在认为我出轨,我想离婚,他使用家庭暴力,还要我赔偿两万块钱给他,我应该赔偿给他吗

离婚
2019-07-15 10:5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遭受家庭暴力,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家庭暴力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报警记录,医院就诊及验伤单据,录音录像及伤处照片,邻里证言及要求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的证明等,否则除配偶承认外,你主张家庭暴力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子女抚养权归属 总的原则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性质等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子女归谁抚养。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因为老公家暴导致离婚的,通常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依法请求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割。 一方有外遇,只是另一方请求离婚的理由,并非经济补偿的理由。 -- 只有达到重婚或同居的地步,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而外遇还远远没有达到同居的地步。同居必须到较长时间、较为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