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成年人欠未成年人400多元,拖欠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5-16 07: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不还,债权人应与债务人积极协商,可以放宽条件与其达成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债务人是未成年人,且未成年人借钱不还的,向未成年人追债有两种情况和方式:1、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可以直接向该未成年人追债,协商或者起诉;2、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债权人应向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追债,同其协商或者起诉该未成年的监护人。
  •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