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男朋友分手了。恋爱期间,他给了我9000元的手机。现在他要求我还给他。如果他不还,他会起诉我是否要还

债务追讨
2024-05-16 08:40: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若未说明属于借款,一般认为是赠与,建议二人协商处理,若是对方行为过度,影响个人正常生活甚至有人身危险时,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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