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14年了签订的无限期合同,现在公司部门合并,没有岗位了,公司要解除合同,请问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

2019-07-15 10:51: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能随时终止和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就是合同终止期限,只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没有明确终止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另行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只有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随时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
    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 公司想调岗降薪,本人不同意。公司想辞退或协商解除合同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
    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工作2年多,但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用人单位取消决定或者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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