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新买的房子,户名是我对象的,到时我俩现在没领证,如果我俩在房产证下来之前领证了,房产证上面能加上我名字吗?

2019-07-15 10:5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 房产证名字是老公的,老婆签门面租赁合同,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租房时,租房户应该看房主的结婚证,看看房产证颁发日期是否晚于结婚证颁发日期。
      
    2、如果房产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妻子无权往外租房子。
      
    3、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妻子往外租房,应该征得丈夫同意,有丈夫的授权委托书
      
    4、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如果没有丈夫的同意,女方签租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文件:  
    1、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文件、图章;  
    3、营业执照(单位购房);  
    4、当事人如不能亲自来办理,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托他人代办。如当到人在外地的还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及图章。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3、当购房人为单位,准备的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单位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材料: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证具体是指什么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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