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己故,有5个子女,无遗嘱,有一房子写了父亲与两个女儿的名字

遗产继承
2024-05-16 1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父母无遗嘱,且房产上写有父亲与两个女儿的名字,其他子女仍然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房产上已有两个女儿的名字,这两个女儿可能已经通过赠与、买卖或其他方式获得了部分或全部产权,这会影响其他子女的继承份额。因此,在继承时,需要首先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再根据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割。
  • 如果其他子女对房产分割存在争议,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法院会考虑各子女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尽到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 从法律角度,要确保房产继承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首先应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继承。其次,应确保所有继承人的知情权,及时告知继承事宜,避免信息不对等。同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的帮助,进行法律咨询和遗产规划,确保继承过程合法合规,减少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