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受伤,不住院,对方负全部责任,如何向对方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6 18: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根据孩子的伤情的实际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遭受人身伤害住院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协商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遭受人身损害住院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经过鉴定如果需要护理和营养补助的,可以要求支付营养费和护理费。当事人可以收集、保存与索赔有关的证据材料:1、索取住院证、出院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病历;2、找主治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可请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用;3、找护士长出具《陪护证明》;4、索取并妥善保存医院的医疗费预收单据、医疗费每日清单和结算发票;5、如治疗期间使用外购药品或医疗器械,应要求医生出具《外购处方》,将《外购处方》与正规的购买发票一并保存;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