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争议的,由政府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政府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方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协商失败的,政府不作出裁决或者调解

土地纠纷
2024-05-16 20: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